設置博奕特區的目的不過是為了增加稅收。
台灣已是博奕島,不須設專區。 只要立法將現有的台灣傳統地下賭,全部法制化、公開化,讓政府抽得到稅收就好。真的不需要另設博奕特區,圖利財團,搶奪升斗小民賴以維生的小小博奕事業經濟生活。
 


台灣地下賭業興盛,遍及寶島大街、小巷、鄉村、深山部落。只要有人的地放,賭上兩把消遣又打發時間,小賭為怡。真的不需扣上道德大帽掃興。

台灣傳統賭博如廟口、菜市、公園的車馬炮紙牌、'撿紅點、比13隻、暗棋、大碗公十八啦、----------。每天全台至少10桌家庭抽桌仔錢的麻將、地下六合彩、運動彩的簽賭全民運動。
台灣地下賭業興盛,每天已經在養活了近百萬人靠小賭維生的人口。如因設置博奕特區,將圖利財團,與民爭利。甚至因設置博奕特區,財團將告發取締傳統台灣小民的博奕,造成另類失業人口,形成擾民的社會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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